2018-04-09 15:34:31 浏览数:0
请销假流程:
确认有无课程——填写假条——准假——登记(学生工作办公室)——销假(学生工作办公室)
注意事项:
1、请假期间有课,到学院教学秘书处(工程楼221)开具假条,红联交送学院学工办(工程楼215)存档。
2、请假期间无课,如实填写请假条。
大一、大二、大三同学经班主任准假,班主任、班长审核签字,班主任留存第一联,第二联交至学院学工办(工程楼215)存档,第三联盖章后自己留存。
大四同学经导师、班主任、教学院长准假签字,导师留存第一联,班主任留存第二联,第三联交至学院学工办(工程楼215)存档,第四联盖章后自己留存。